多家支付机构被罚 监管出新规促规范

  新快报讯 记者张晓菡报道 支付机构严监管已迎常态化。近日,银盛支付、国通星驿、钱袋宝支付、王府井支付等6家支付企业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央行处以罚款。

  据了解,银盛支付贵州分公司因未严格落实特约商户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并向不符合条件的特约商户提供“T+0”资金结算服务,被央行贵州省分行没收违法所得6722.16元,并处罚款116万元。相关负责人李某因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和罚款5万元。

  国通星驿贵州分公司其因对可疑交易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未按协议规定及时将交易资金结算到特约商户的收单银行结算账户以及未严格履行特约商户实名制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央行贵州省分行没收违法所得4.122万元,并处以罚款9万元。

  除上述两家公司外,其余四家公司被罚原因相同,均为“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被分别处以了1万元-10万元不等的罚款。截至1月30日,年内支付机构罚没金额已超150万元。

  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是这些公司被罚的主要问题之一。有业内人士指出,支付公司易在反洗钱方面违规原因较多,首先支付机构商户类型多、数量大,可能存在部分商户有欺诈或非法活动意图的情况,因此支付机构KYC(了解客户)难度大;其次,有部分支付机构合规意识淡薄,为了追求市场份额和利润的情况下放松相关标准,从而违反了相关规定。支付机构应重视合规问题、提升内部治理水平,才能使支付行业有序发展。

  新快报记者注意到,在支付行业频遭监管处罚的同时,相应的监管政策也在不断趋于严格和完善。日前,《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涵盖了准入管理、资金管理、业务运营、风险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等多个关键环节,并明确规定了监管部门的职责和相关企业违规所需担负的法律责任。央行相关负责人指出,《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厘清了支付产业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边界,赋予监管部门依法行政权力,有力夯实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法治基础,标志着支付行业发展进入崭新阶段。